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现就民政部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遴选职位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以下6名考生(按准考证号升序排列)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请前期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3月3日下午3:3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民政部机关西门会谈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接受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2.《2021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本人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本人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所有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当日“北京健康宝”绿码。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3月4日上午进行。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民政部机关西门等候,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于8:30前入闱封闭管理。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结束后将继续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15%)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体检于面试后在京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提交1寸证件照1张。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北京健康宝”绿码。面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考生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14日内有国(境)外及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关接触者或者有发烧、咳嗽症状人员不得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请考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了解北京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面试期间交通、食宿、核酸检测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按要求参加现场面试。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10-58123338,58123366
传真:010-58123357
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