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局机关科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
局机关科员3名(公务员编制)。
二、遴选条件
1.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男性,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中文、文秘学、新闻传播学和法学类。
2. 必须是在编在职的南平市内乡科级以上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公务员。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
4.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勤奋敬业,积极进取;身体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群众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5.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效能告诫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 符合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于2017年2月15日前,填写好《南平市司法局2017年度公开遴选报名表》(在南平市司法局官网“队伍建设”栏目中的“下载中心”下载)并传真或寄送至南平市司法局政治部报名,于2017年2月底组织考试。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联系人:林建瑛,电话:8611308,传真:8620022。
南平市司法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