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度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市总工会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付舜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市总工会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38168106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28—38162569
本公告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