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见《重庆市水利局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重庆市(含中央在渝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1983年8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在本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8月31日。
三、报名程序
(一)诚信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重庆市水利局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意见”栏和“本人签名”处不填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6日24:00时前,通过投递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33432378@qq.com。超过报名时间截止时间后投递的邮件无效。
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渝公局综〔2015〕29号)规定执行。
(二)现场资格初审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渝北区新南路3号重庆市水利局2301室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报名表》“信息属实承诺”栏签名,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综合管理岗位为1:4、水利管理1和水利管理2岗位为1:3。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遴选名额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水利局决定是否开考。
综合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写作》,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水利管理1和水利管理2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组织协调、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水利局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www.cqwater.gov.cn/)公示。
(二)现场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遴选名额,按综合管理岗位1:4、水利管理1和水利管理2岗位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其缺额由市水利局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市水利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1.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表》原件;2.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3.年度考核结果证明;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渝北区新南路3号重庆市水利局2301室,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在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管理岗以1:4、水利管理1和水利管理2岗位以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也并列的,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同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总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市水利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重庆市水利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