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其干部队伍结构,确保工作运转,按照中央和省、州、县选人用人相关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园区党委研究,决定在宣恩县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1. 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行政编制)。
2.宣恩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九级)。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公务员:目前在宣恩县九个乡(镇)工作五年及以上(含试用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的服务年限可计算在内)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专业不限,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5月1日;
事业编制人员:宣恩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土地规划与利用专业、国土资源管理专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的服务年限可计算在内)的正式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5月1日(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办公室工作人员(行政编制)必须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 应变能力、协调能力,有较强公文处理能力。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工作员须具备快速处置各种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熟悉了解国土、林地报批工作程序。
2、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满意度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适合岗位任职需要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遴选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遴选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5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报名。报考者携带《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和允许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宣恩工业园区办公室(县政府大楼327)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四、遴选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报名比例的,经园区党委研究同意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1.面试的主要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工业园区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成绩将在中国·宣恩网上进行公示。
(三)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凡正常开考的遴选岗位原则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空缺岗位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等额体检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本县县级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公开遴选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具体考察对象将根据能力测试综合成绩,按遴选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工业园区管委会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和作风建设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考察对象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身份及报考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园区党委研究同意并报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进行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园区党委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拟遴选人员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同意后,研究确定递补人选。遴选审批后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取消其遴选资格。
未尽事宜由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718-5821726
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