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空缺情况,经中共商南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商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商南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2名。
2.商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在全市党政机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中选调。
(二)报名条件。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事业,作风正派,品德优良。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财政、审计专业优先录用。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即1980年6月份之后出生人员),同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胜任选调岗位的能力素质,热爱选调岗位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商南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商南党建网公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5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4月9日18:00前完成报名。(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商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审核盖章的《商南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2017-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2021年4月10日,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根据选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领导审核同意。经资格审核合格参加统一笔试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组织统一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人员调剂意愿进行调剂,调剂后再根据开考比例核定选调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4月12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在商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4月13日至16日,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测试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知识;面试测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素质测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笔试、面试时间以公告和电话通知为准。
(六)体检、考察(2021年4月23日前)
2021年4月23日前由商南县纪委、商南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和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并列综合成绩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的,按照优先录用的设置条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成专门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发现有不适宜录用情形形成的岗位缺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商南县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商南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县委组织部下发选调通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再进行递补。
3.选调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行政关系不转,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4.选调人员自选调通知下发之日起,在选调单位两年内不得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
四、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商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商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被推荐和自荐人选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商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选调工作的投拆举报,监督电话:12380。
联系人:王恩波 0914—6321706
丰青霞 0914—637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