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公务员有序流动,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43名,具体职位见《彭水县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附件1)。
二、 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彭水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各单位遴选职级层次详见《遴选职位表》)。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均可报名参加: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5.除选调生外,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年限、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学历学位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3月,按照整月计算。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二)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县委组织部607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遴选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彭水县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3年年度考核确认书复印件(即2017-2019年)、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同一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名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遴选,报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及相关知识水平等,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4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于笔试结束后及时登录“彭水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县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人选根据面试人数与遴选指标3:1的比例,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因放弃面试而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规定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第一名的综合成绩并列时,则并列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遴选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由彭水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体检人选依据遴选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拟确定为遴选对象的名单将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遴选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遴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遴选工作中,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78448220
监督电话:78449003
附件: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