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范围
从全县党政群机关非县委管理的干部中选调5名工作人员,本次选调为执纪审查岗位,需经常出差办案。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6.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符合纪检监察机关回避规定,与五莲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及监督对象(县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
以上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到2021年4月23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本县内公务员调动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23日。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级机关办公楼1209房间),联系电话:5213613。
报名时需填写《五莲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同意后,相应核减。
2.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机关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能力测试。
3.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旬左右,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4.考察、公示。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经研究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并查实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将本《公告》及时传达到本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充分尊重个人意愿,支持参加公开选调,并积极组织报名工作。
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机关5213831,县委组织部5512380。
附件:
五莲县纪委监委机关
五 莲 县 委 组 织 部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