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霍山县发改委面向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4名(其中:公务员 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乡镇机关公务员。
2.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最低服务5年”的乡镇公务员,参加本次考试必须满5年;其他公务员报考需在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满3年。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在乡镇工作满3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 10 月(含试用期)。
各选调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21日;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岗位的报名地点为715室,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地点为716室);
报名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一寸照片4张,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数。
三、考试
视报名情况:如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低于6:1时,则只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如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等于或高于6:1时,则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和面试通知书。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接到通知后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和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依据考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只采取面试方式的,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加试的方式方法另行通知;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按笔试客观题得分高低确定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霍山县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5029393(公务员局) 0564-5027576(事业股)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中共霍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
霍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