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教育局拟在全市公开遴选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职数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人:计算机管理工作人员(专技岗位)1名,文秘工作人员(管理岗位)1名;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3人:高中语文教育、高中英语教育和高中生物教育教研员(专技岗位)各1名;
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1人:网络管理工作人员(专技岗位)1名。
二、遴选范围
1.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中遴选;
2.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在全市重点高中在册正式语文、英语和生物学科专任教师中遴选;
3.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中遴选。
三、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工作年限时间均计算至2017年2月 28日;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具体要求见2017年咸宁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公示、体检、试用考核、调动等步骤进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715-8256527;
(三)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2015、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能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编制卡等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手续材料(如是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印章);
5.能证明工作经历年限的材料;
6.《2017年咸宁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7.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考试和录用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考察人员名单。对经组织考察合格、公示、体检,市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经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报市人社局提交编委会,经编委会同意方可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原单位安排工作。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序一次性递补,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3.本次遴选工作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
4.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联系人:周璐,联系电话:0715-8256527。
咸宁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