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南漳县旅游监察执法大队的批复》(南机编[2014]10号)及《关于为县旅游监察执法大队增加编制的批复》(南机编[2016]36号文件精神,为了迅速将南漳县旅游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建到位,及时开展各项工作,经县编委会同意,拟从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到南漳县旅游监察执法大队工作,具体遴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志愿从事南漳县旅游监察执法工作。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为40周岁以内,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有从事过执法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遴选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与步骤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13日,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个人申请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持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旅游局申请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和遴选资格。遴选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视报名情况亦可适当降低竞争比例。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旅游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试人员名单。
3、笔试、面试时间:2017年8月8日前完成。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现场提问,限时现场作答。分值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遴选对象。县旅游局、县编办、县人社局负责对参加遴选人员进行统一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人员到位时间: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根据考试考核的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违法违纪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然后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报名地址:南漳县旅游局办公室(水镜大道614号长江证券二楼)
联 系 人:苏梅玲
联系电话:0710—5244423
南漳县旅游局
南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