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人数
此次遴选部分区直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名(公务员和事业各1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名(事业),区政协办公室1名(公务员),区委组织部1名(公务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名(事业,具备执业医师资格)。遴选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方式,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考察。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乡镇街道、区直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乡镇街道、区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具有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位;
3、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各中小学教师不在报考人员范围。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叶集区机关事业单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