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发集团机关工作需要,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拟面向市城发系统内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遴选名额及岗位职责
1、公司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1-2人。主要从事部门文件的处理、会议记录、文件的起草,党建、法治、网络信访、文明创建等日常工作。
2、公司纪检监察部工作人员1-2人。主要从事部门文件的处理、会议记录、文件的起草,案件办理,监督执纪问责等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遴选范围
面向市城发系统所属各单位正式在职在岗的管理岗位人员。
三、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吃苦耐劳,自我要求严,为人正直,热爱党务、纪检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协调能力;报名纪检监察岗位的,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男士优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有1年以上党委、行政、纪检监察等工作经验;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受到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 8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遴选公告和报名表可登录城发集团网站(www.hscfjt.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把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表现优异、作风过硬的优秀人员推荐上来,积极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符合公开遴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请填写《市城发集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到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名,并带相关证件(包含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进行审验,提供复印件备份。
3.资格审查。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共同对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和面试。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4.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具体名额视考试情况确定),由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公司党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或举报的,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办理试用,影响使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如本次符合要求的遴选人选不够,可减少遴选岗位或取消本次遴选。
7.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拟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8.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1.此次遴选有关事项通过城发集团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遴选期间,市城发集团设立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6531717、党群工作部6267580、纪检监察部:6267973。
市城发集团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