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县直部门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补充意见》(随县发[2014]2号)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开展2017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公开遴选职位为20个,共遴选26人(具体遴选职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县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
9、身体健康。
10、符合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各单位报名人员由党委(组)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18:00前。
党群口职位报名资料送县委组织部综干科(县委县政府综合大楼553室),联系电话:3339065
政府口职位报名资料送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流动调配科(县人社局408室),联系电话:3567537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随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档,表样见附件);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登记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附电子档);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式二份(选调生须提供在乡镇实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与职位遴选人数原则上要达到5:1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职位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四)面试。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
(五)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可按1.5:1的比例确定。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根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遴选单位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并在随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中共随县县委组织部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