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国有企业监事工作服务中心为大庆市国资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单位进行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公告如下:
一、大庆市国有企业监事工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受监事会主席指派列席市属国有企业有关会议,协助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调查工作;查阅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做好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及与市国资委沟通联系工作。
二、选调岗位
大庆市国有企业监事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
三、选调人员范围
大庆市直属及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正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四、选调人员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高,熟练掌握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财务审计专业技术技能,能够独立承担财务或审计专项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或审计专业毕业。
3.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等方面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备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从业、任职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
五、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第一学历及现学历毕业证、中级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现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2.资格审查。大庆市国资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选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3.考察。大庆市国资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深入了解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深入考察。
4.确定选调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确定选调人员初步人选。由市国资委班子会议确定选调人员名单。
5.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办理调转手续。
六、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选调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填写《大庆市国有企业监事工作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的信息以及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七、选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16日
2.报名地点为:大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二层209房间),咨询电话:6618611。
大庆市国资委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