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岗位及条件
01
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市直机关(单位)的报名人员应征得本单位同意,县级机关及乡镇(街道)的报名人员应征得当地组织部门同意。
02
选调人数及岗位
综合文字岗位4名,从事综合文字相关工作。
03
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进入公务员队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满2年(时间计算到2021年5月31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 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过处分的;
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01
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需盖章),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2张到金华市机关主楼1322室报名,或邮寄至金华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邮编:321017,联系电话:82469961),也可通过浙政钉查找13819901133发送相关证件扫描件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02
资格审核
由市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选调人数。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及选调资格。
03
能力测试
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注重对应试者的工作经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综合文字能力等方面的考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40%+面试*60%折算综合得分。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04
考察体检
根据能力测试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综合得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能力测试综合得分*90%+考察得分*10%折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递补。
05
研究确定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实行3个月试用期(已在市政府办公室顶岗锻炼、挂职3个月以上的,可不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不合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有关审批手续。
06
公示
由市政府办公室对拟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