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第四名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具体如下:
1.综合文秘
王慧 王欧雯 罗念驰 蒋长庚
2.检察官助理
袁利 陈佩 刘莹 黄江 廖伟(并列)
二、面试时间
2021年7月10日
三、面试地点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3楼3012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39号)
四、入场时间
考生应携带有效身份证(非电子身份证)于7月10日8:15-8:30签到入场,8:30仍未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纸质版),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资料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所有应试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3.考生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佩戴手表、智能穿戴设备及各类饰品进入面试考场。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得在考场内喧哗、抽烟、嚼槟榔等。
咨询电话:0731-88628246。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