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县群团改革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级部门延伸到乡镇街道的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岗位所需原则。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0名,具体遴选职位详见《2016年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级部门延伸到乡镇街道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满2年及以上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经历(含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
3.近2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在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个别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年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本次公开遴选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规定服务期或约定服务期限的定向培养生、免费师范生等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年龄、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年限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渝公局综〔2015〕29号)执行。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2016年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年限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2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等资料,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集中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3.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者,责任考生自负。
(二)笔试
1.开考比例。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继续遴选。若某职位因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遴选计划,经考生本人申请,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时(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实行近2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笔试加分制度,即: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加分,每获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
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供笔试加分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经所在单位确认后加盖公章。逾期未提供的,不予加分。加分分值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确定为加分成绩。考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
(三)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遴选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
各职位的面试比例为1:2。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小数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1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商定是否遴选;若经商定需继续遴选,则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当场确认、当日公示。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考生面试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计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参加开县的各类公开遴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各项成绩时,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各职位的遴选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公务员体检的规定执行。若遴选人员或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一次的体检项目,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考察。考察组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并再次复审其报考资格。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遴选的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须在遴选单位服务满3年及以上(含遴选试用期)才能申请流动。
考生的加分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与遴选有关的其他事宜,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xhrss.gov.cn)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本次遴选各环节若出现缺额情形,一律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县纪委)
咨询电话:52218233(县委组织部)
52218882(县人力社保局)
附件:
1.2016年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2016年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