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委统战部、部分市级统战系统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13名公务员。其中,市委统战部9名、九三学社市委会1名、重庆社会主义学院1名、市政府文史馆2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市委统战部及市级统战系统单位选调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区县(自治县)机关、市级机关(含所属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或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统战工作,勤奋踏实,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公认,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2.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5. 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 身体健康。
7. 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尚在试用期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机关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取得学历学位计算时间等截至时间均为2019年4月。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18:00前。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填写完整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18:00前通过投递电子邮件(将《报名表》电子档、盖章后的纸质件扫描件作为附件报送),报名电子邮箱地址请详见《选调职位表》。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网上报名要求资料的同时,还应提供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填写名字),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18:00前到选调机关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请详见《选调职位表》。
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职位表》。报考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无效。
实行诚信报名制度,选调机关不对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仅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考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于2019年5月15日在“重庆统一战线”网站(http://www.cqtzb.gov.cn)公布。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须达到《选调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调或调整选调名额。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适岗实践笔试,总分为100分,按4:6的比例计算成绩。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选调程序。其中,九三学社市委会“综合文秘”岗位需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总分为100分,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九三学社市委会另行通知,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适岗实践笔试)×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50%。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请于2019年5月下旬通过“重庆统一战线”网站查询。
审查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报名表》原件;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⑤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⑥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其他证明公务员身份的材料);⑦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填写名字),到市委统战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对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其缺额由选调机关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面试
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选调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降低比例或取消本次选调计划。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选调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表》中规定的考察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
体检在《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从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职位表》中规定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并查核干部人事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从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试用
选调机关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研究确定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组织试用,试用时间为3个月。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是否递补,由选调机关研究决定。
(六)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后,选调机关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
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统战部机关纪委负责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本公告由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监督电话:61866102、61866071。
附件:附件1:市委统战部及市级统战系统单位选调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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