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坝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坝区关于干部管理制度“一个意见四个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此计划。
一、选调依据
根据2017年3月30日平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重新设立安顺市平坝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的通知》(平机编〔2017〕2号),将安顺市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重新设立安顺市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安顺市平坝区国土资源局(安顺市平坝区不动产登记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由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均为管理岗。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3名,均为管理岗。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均为管理岗。目前,乐平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实有管理人员3名,尚缺2名管理人员,天龙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实有管理人员2名,尚缺1名管理人员,齐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实有管理人员1名,尚缺4名管理人员。
2018年平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平编办发〔2018〕21号《关于下达安顺市平坝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批准,同意2018年乐平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使用管理岗位1名,天龙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使用管理岗位1名,齐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使用管理岗位2名。
经平坝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平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选调工作人员3名,1名到乐平镇国土资源管理所、1名到天龙镇国土资源管理所、1名到齐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知识,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在职在编的平坝区机关事业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五)年龄在45岁以下,时间计算至2018年9月30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一)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违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三)近3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以上等次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信息公布:平坝区国土资源局拟定选调方案报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乐平镇、天龙镇政府进行张贴公布。
(二)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在2018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期间,到平坝区国土资源局党建办报名。
报名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34224258。
(三)资格初审:平坝区国土资源局党建办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1、组建选调考察工作组
陈 东(区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储备中心主任)
王 欢(区国土资源局党支部副书记、党建办负责人)
祁 琪(区国土资源局党建办工作人员)
2、开展考察
由考察工作组根据职位要求,对通过资格初审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资格条件不实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1)实行考察预告。以适当方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内容包括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2)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议。考察组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听取不同层次人员意见。
(3)查阅身份材料。考察组应认真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准确摘录干部基本信息,工作简历、奖惩情况、培训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等。
(4)分析汇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研究与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局党组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
(六)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平坝区国土资源局党建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局机关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区纪委、区监委的全程监督。选调期间,如查实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将立即取消考试和停办调动手续,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