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员需求及编制管理实际,拟面向海勃湾区属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人单位、名额
共遴选工作人员31名,具体为:区涉密载体销毁检查中心6名,区人大办公室机关事务中心4名,区政协办公室机关事务中心4名,区反邪教协会办公室3名(其中1名用于法学会),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5名,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3名,区群团工作中心4名(工会2名、团委1名、科协1名),区婚姻登记处1名,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1名。均按事业编制管理。
二、选用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用范围
在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在编在岗人员中遴选。
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条件: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新录用人员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由本人填写《海勃湾区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到海勃湾区人社局109室报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从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下载,复印有效。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0日。
3.报名地点:海勃湾区人社局109室。
四、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考虑以笔试或面试形式组织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考试成绩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选人单位负责进行。考察须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依据考察情况,本着人岗相宜的原则,经会议研究确定拟选用人选。考察中发现被考察对象不适宜遴选职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考察对象仍不适宜选用职位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用人选后,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用的,由选人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遴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遴选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选用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473-2059709
监督举报电话:0473-2059715(海勃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3-12388(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