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委研究决定,旗纪委监察委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拟面向全旗各苏木乡镇(场)及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
四子王旗纪委监察委机关及其派驻机构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0人(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旗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不含自收自支和驻旗条管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40周岁(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连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含服务年限),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8年3月1日);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7.另有规定的以《2018年四子王旗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仍在影响期内的;
5.编制为苏木乡镇行政编、专项编、差额事业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者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4月10日。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网易邮箱szwqgkxd@163.com自行下载《四子王旗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密码为szwq123456,需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大专及以上)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名表》粘贴照片为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
3.《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四子王旗党政大楼523办公室。
(二)确认审核
旗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收到报考者《报名表》后,对其报考信息进行初审,未按照要求审签盖章的审核不予通过,报名无效。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旗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为汉文制卷。考生笔试须用规定的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由旗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结束后,旗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将在四子王旗党建网和四子王旗纪检监察网及相关公众平台公布。
五、资格复审
旗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相关资格证书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
通过笔试、资格复审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四子王旗党建网和四子王旗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474-12380,0474-12388。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在公示期内出现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情形的,经旗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办理手续
经综合测试以及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选调人员的,旗委组织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474-5200142、0474-5202891
四子王旗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