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19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直有关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19人,其中:兰考县爱卫办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2人,兰考县商务局计划选调工作人员7人。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条件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2015年1月1日以前纳入全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不含编制在学校、医院、卫生院的工作人员,不含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其它要求;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选调信息在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7日。
2.报名地点: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
报名时需提交由单位和县编办审核同意的《兰考县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者必须保证其选调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四)考试
公开选调的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两科:党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卷为一套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缺额的,均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参加选调人员被选调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岗或者上岗后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人员上岗后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
(四)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公开选调期间有关信息发布均通过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公示,请选调者及时登陆查询。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兰考县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23301579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5737836626 兰考县爱卫办
13592103905 兰考县商务局
监督电话:0371-26992781 兰考县监察委
兰考县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