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赛罕区委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经区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一)选调对象
赛罕区属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赛罕区所属学校、社区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
本次共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到赛罕区委巡察机构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有志于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中文、法律、教育、财会、金融、审计、计算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六)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七)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类证书或者具有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职称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十)有违法违纪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单位同意、区纪委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日9:00至6月20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一)报名人员登录指定邮箱shqwxcxd@126.com(登录密码:66778899)点击“收件箱”,下载《赛罕区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双面打印。《报名表》签署所在单位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二)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至赛罕区纪委组宣部(赛罕区党政办公大楼732房间)。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所填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使用汉文制卷。考生笔试、面试均须使用汉语文(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一)笔试
笔试由区纪委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赛罕区纪委根据资格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笔试成绩前20名参加资格复审,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参加工作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区纪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前15名进入考察,综合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由赛罕区纪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及廉政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参加工作有关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和工作需要选调10名工作人员。
六、考察期任职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岗位考察期。拟任职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6个月。由赛罕区纪委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在选调机关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降低福利待遇。
(二)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报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调入手续。
赛罕区纪委咨询电话:0471—4211331
中共呼市赛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