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留置场所建设,充实看护管理力量,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科尔沁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从事监管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科尔沁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为区纪委监委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留置人员看护服务工作。
二、选调范围
全区范围内符合公开选调要求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此次拟公开选调监管看护岗位10人,负责留置场所及留置对象的监管看护值班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科尔沁区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4.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蒙汉兼通干部优先选调;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及曾在政法系统从事过辅警工作的人员优先选调;法律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毕业及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优先选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受编制管理限制调动的;
2.尚在新录用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要求的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11月1日。
报名地点:科尔沁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科尔沁区政府综合办公楼427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475-8311980,联系人:杨光、王莹
(二)报名提供材料
(1)《科尔沁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科尔沁区政府网、科尔沁区纪检监察网下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本人所在页)、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选拔方式
选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拔人员名单等在科尔沁区政府网、科尔沁区纪检监察网、科尔沁廉政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政审考察
考察对象按多于拟选调人数3人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了解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方式进行。在政审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有严重问题;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
(4)参与犯罪活动或有严重政治经济及其它问题,正在审查尚无结论;
(5)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私自外出,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6)个人档案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影响调动的;
(7)不符合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8)因其它问题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事业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试用
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情况,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并核查属实的,取消试用资格。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试用,考虑到目前机构改革对人事编制的相关要求,确定试用期6个月。由区纪委监委向试用干部所在单位出具借调手续,原单位保证其正常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且不得调整其职务。
(七)调动
试用期满时,区纪委监委将结合试用期干部日常表现、工作态度、工作实际和人际交往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将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