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管委会,旗委各部门,旗直并驻旗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委、旗政府同意,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旗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旗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业绩突出,群众基础较好;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岗位及所需专业类别
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6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5月10日至5月17日,在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敕勒川报和“活力土右”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遴选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2.报名地点:旗政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党政大楼755房间)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中共土默特右旗委员会办公室、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下载地址:tyqzfbyx@126.com,密码:8916216)。审批表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报名时一并上交。
(2)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所在机关(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材料的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审批表中的电子版照片要求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
(4)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会同旗委组织部、旗编办、旗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90分。笔试工作由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会同旗委组织部、旗编办、旗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五)组织考察
考察成绩满分为10分。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核查干部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其它相关资料据实形成考察意见。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及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情况介绍、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民主测评、函调、查阅资料或委托相关部门协助等其他形式。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资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现象均取消遴选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遴选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考察成绩计算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并按照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确定遴选人员。
四、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对确定遴选人员在敕勒川报、“活力土右”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试用期。遴选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分别由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继续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遴选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72—8916204;
监督举报电话:0472—8916208。
中共土默特右旗委员会办公室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