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思想,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调30人,选调岗位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详见《修文县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职工(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事业单位工作,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具体要求以《选调职位表》为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保密岗位且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聘用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4月1日);
6.新录(聘)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曾因贪污、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为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下载填写《修文县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上电子照片,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扫描有关资料发送至各选调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选调职位表》),各选调单位须在48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回复报名是否成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需扫描上传的资料: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
(2)录(聘)用审批表或文件、转正审批表或文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需加盖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的《报名表》。
(4)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
(5)《选调职位表》要求的其它资料。
报名时必须完整提供以上资料,对于报名资料不齐的,各选调单位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结束后,县选调办公室将各岗位报名情况及减少选调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en.gov.cn)进行公示。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职位选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选调职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4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五、领取准考证及笔试
(一)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领取地点: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文县龙场镇人民南路118号)。
相关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准考证号、分数)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选调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职位选调条件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录(聘)用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转正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需加盖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以及《选调职位表》中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减少选调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如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为1:1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选调人员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将由选调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总成绩。
八、考察
各选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同一职位末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
考察组由两名以上中共党员组成,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再次核实考生个人资料、年度考核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九、讨论决定
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综合分析考虑提出人选使用建议。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时,要认真听取考察组意见,综合分析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放弃该职位的选调。
十、体检
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本年度贵阳市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通过体检的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选调人员,由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它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修文县纪委监委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2329814(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82326910(修文县纪委监委)
修文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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