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各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计划
拟选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6名(行政编制)、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2名(行政编制)、区纪检监察办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13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陕州区各乡(镇)、区直各单位中行政编制、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为保障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现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的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考虑到编制划转问题,此次选调不包括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一线教师和一线医务人员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因其他原因编制受限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或党组织正在培养的积极分子;
3.行政编制人员需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含参照)或者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暂未登记的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需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行政编制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事业编制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有会计师证、审计师证、司法资格证的人员,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条件。
6.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8.与区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失信被执行人员的;其他不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5日)
全区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宣传,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选调。公告在陕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风陕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5日)。
(二)报名(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9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陕州区纪委监委办公楼三楼313房间(区纪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电话:3837098。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各单位按照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积极组织好报名工作。
4.报名所需资料:《2018年陕州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照片),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1日)
对选调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等单位共同实施,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入编手续及违纪违法等方面。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面试 (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3日)
资格审核后,组织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
借鉴外地经验,本次选调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或放宽报名资格条件,原则上按拟选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2018年12月14日)
拟录用人员按照1:1的比例参加体检,因体检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2018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16日)
考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考察前,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意见,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
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通过陕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风陕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
(八)调入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或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报名、面试、体检、录用等有关事宜均在“清风陕州”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推送,请报名人员关注。
6、 本次公告由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
三门峡市陕州区监委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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