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齐人社发〔2017〕25号)及《关于开展2017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齐人社发〔2017〕26号)要求,齐齐哈尔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齐齐哈尔市环境监察支队科员3人。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齐齐哈尔市环境监察支队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2.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新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
3.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统招硕士和博士学历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环保局规定的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业指导目录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911室(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联系人:姜慧娟姚望
联系电话:0452-2318018
3.报考人员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4)《2017年齐齐哈尔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遴选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格式不得改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
(5)本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蓝色背景)3张。
(二)资格确认
资格审核员对审查确认结果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具体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告知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对报考人员在资格条件方面存在异议的,由工作人员负责解答。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91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一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日期拟定于2017年7月16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市环保局发放的《齐齐哈尔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遴选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缩减该职位的遴选计划。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数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针对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市环保局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五、考察
采取差额体检和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市环保局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市环保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环保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期间,遴选公告等相关事宜将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和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