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切实加强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选调)11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人数、范围
(一)遴选(选调)职位、人数
1.市委组织部(含市党员教育中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7名。
2.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事业身份)。
(二)遴选(选调)范围
1.市委组织部(含市党员教育中心)遴选文字综合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现任职务应为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级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面向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任职务应为九级职员及相应层次以下,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愿意放弃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也可以报考。
二、遴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较高的文字综合水平,身心健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市委组织部(含市党员教育中心)职位的应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职位的应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市委组织部(含市党员教育中心)职位的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报考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职位的应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以上报考人员均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6)与市委组织部机关及下属单位、派往市委巡视机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8)遴选(选调)报名后突击提拔的;(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8月31日。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所在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组织部报名;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统一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市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遴选(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总人数与职位公开遴选(选调)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选调)计划或取消公开遴选(选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得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等额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实行等额考察。主要对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专业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六)讨论决定
考察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为拟遴选(选调)对象。
(七)公示
将确定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在永州红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与调入
拟遴选(选调)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18日。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地址:市委714办公室,电话:8358477)。
3.报名材料:
(1)《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须贴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市委组织部(含市党员教育中心)职位的需提供加盖党委组织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市直单位考生须加盖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
(4)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5)能体现自己专业能力的资格证书或文稿作品等可作为参考资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