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贺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岗位一工作人员1名;
(二)贺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岗位二工作人员3名;
(三)贺州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岗位一工作人员2名;
(四)贺州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岗位二工作人员2名。
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21年贺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位面向全区各级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签有服务年限的需满服务年限);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未满四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xhz.gov.cn)、贺州纪检监察网(www.gxhzjw.gov.cn)或广西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2021年贺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成PDF格式和小二寸相片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贺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hzjw5123227@163.com),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0774-5123227)。《报名表》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
贺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贺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代领。
(三)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选调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计分。
1.笔试
笔试由贺州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前有发热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高风险地区出行经历或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考试当日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xhz.gov.cn)和贺州纪检监察网(www.gxhzjw.gov.cn)上公布。
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10月中下旬。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发布前,贺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报名表》等材料原件。
(3)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xhz.gov.cn)和贺州纪检监察网(www.gxhzjw.gov.cn)上发布。
(4)面试方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贺州市纪委监委根据职位需要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面试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与选调计划人数一般按照2:1确定。
2.考察。贺州市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位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落实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要求,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政策规定,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篡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跟班学习。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以及考察情况,按跟班人选与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员,跟班学习时间为一个月。
4.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跟班学习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确定对象与公示
1.确定选调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跟班学习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对象。
2.录用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xhz.gov.cn)和贺州纪检监察网(www.gxhzjw.gov.cn)上对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贺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贺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蔡雪琴、林秀妹;联系电话:0774—5123227。
附件:
1.《2021年贺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贺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