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襄阳市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范围
遴选人数:7人。
遴选范围:襄阳市市域范围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主笔撰写过大型会议领导讲话、重要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理论研究文章等综合性文稿;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年龄可放宽到38岁;
5. 具有2年以上基层实际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选调生必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7.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遴选人员的年龄、工作年限计算至2018年4月15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遴选程序
1.推荐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地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各地组织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市直单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原则,但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查同意。
2.资格审查。襄阳市政府办公室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遴选资格。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计划。
3.组织考试。遴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综合成绩,按照1:1.5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4.组织考察、体检。襄阳市政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采取查阅档案等形式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同时,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要求,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察综合分析排序递补。
5.试用与调动。综合分析考察、体检情况,按照1:1比例研究提出试用人选。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入试用单位。试用期满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推荐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两份(A4格式,附电子版);
(2)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鉴定材料(1000字以内),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综合能力素质进行评价;
(3)公务员登记表、行政编制卡、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附电子版,jpg格式)。
(1)、(2)项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3月26日-4月15日
报名地点:襄阳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市政府办公楼301房间)
联系电话:0710-3575861
襄阳市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