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大庆市信访局公开选调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大庆市(区)行政管理范畴内在编在岗行政编制工作人员,职级均为科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热爱信访工作。
2、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在县区工作的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从事过信访工作及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男性优先。
5、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省委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属于《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7日。
2、报名地点:大庆市信访局电话:0459--4687159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一路3号,大庆市信访局256室。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请到大庆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dqzzb.gov.cn/)下载,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5)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报名者可直接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二)公开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信访局负责组织,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足单个岗位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5比例即进行考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考试时间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和信访业务工作等。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有信访工作经历或从事与群众工作有关工作的,优先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核、同考生本人及有关人员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2、考察合格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选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公示和调转
考察体检结束后,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公示5天。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2、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3、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大庆市信访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