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干部选调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逢进必考”原则,经州党委编办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方式,面向州直各县市、各部门拟选调2名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对象
州直属县市,州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性别、民族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根据有关要求在原招录单位服务期满,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4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
(六)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
(八)有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经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6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州党委1号楼3楼综合处。联系人:牛志亮,联系电话:0999-8020991,
3.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须认真、准确填写《州党委编办公开考试选调干部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
4.报考者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州党委编办公开考试选调干部报名表》(附后),报名表中需标明单位性质、编制类别;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2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及证件进行审查,凡初审通过的在笔试前发放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
(三)笔试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笔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主要测试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和答题。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前6名确定面试人选,第6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面试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
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的前4名人选作为拟考察对象,第4名成绩并列的一并作为拟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
(六)根据考察情况,由州党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确定选调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计划于2017年1月15日前结束,考察工作于1月底前结束。
(二)对违纪违规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对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对选调工作全程监督,受理有关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999-8031515,0999-12380。
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