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央党校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6年10月28日上午8:30开始。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考生须在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中央党校校内育园楼(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乘坐地铁四号线北宫门站下车,从C口出对面即是;乘坐330、331、346、375、384、563、697路公共汽车地铁北宫门站下车,东行约50米;乘坐303、601、608、696、718、特5、特10路公共汽车颐和园北宫门站下车,东行约150米。考生只能从中央党校南门出入。
(四)面试确认、邮寄材料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10月19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drc@ccps.gov.cn确认, 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姓名)确认参加中央党校×××××职位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考生面试时请携带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和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1.《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2.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证书(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4.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5.职务任免机关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任免机关章)
6.《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章)
请考生于10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校(不接受本人递送或快递公司送达):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组织部干部一处收,邮编100091。请在信封上注明“遴选面试材料”。
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按照报考职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候考室和备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关机后交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校。否则,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4.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面试结束后即离开考场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5.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自理。
6.请各位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二、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中央党校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rar
中央党校组织部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