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充实邮政行业监管队伍,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市邮政管理局科员2个职位。
职位面向安庆市所辖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0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咨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我局选调公告了解选调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对因资格条件设置产生疑义的,由我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由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报考者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到我局。传真:5961766,电子邮箱:aqyzgl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选调报名。现场报名请携带所需材料至安庆市开发区中兴大道158号3楼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结果
由局人事部门根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只进行面试。
(一)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局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同时,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不能出具的,经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超过20人的,优先确定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者和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人员;20人以下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不低于1:3。
(三)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四)面试方式
此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局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安庆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 0556-5961761
监督举报电话:
安庆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 0556-5961769
安庆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