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县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我县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选调职位
(一)职位一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委机关科员10名。
(二)职位二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科员6名。
(三)职位三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委巡察机构科员4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拟选调职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条件
1、已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及正阳县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及县委巡察机构的公务员除外);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普通招生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4、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有公务员法规定回避情形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9日至1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人员到县人社局四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报名(电话:2351868 )。
3、报名方式:报考者首先填写《正阳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然后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
4、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1.5:1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拟选调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等。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与办理手续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公开选调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对并列人员进行面试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正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正阳县委组织部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