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职位和名额
面向修武县以外地区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7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修武县以外地区的已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2.未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与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与程序
公开选调按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上午8:00至2019年2月28日下午17:00,报名时间以接收电子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登录修武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xiuwu.gov.cn)下载《2019年公开选调修武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人员须用有效期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资料及有关要求:报考人员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附件2)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修武县选调纪委监委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xwrcyj2018@126.com邮箱。 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3日内,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咨询电话联系。
4.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u.gov.cn)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5.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
(二)面试
本次选调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面试。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只选择排名靠前的1人进入考察。
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按照考察规定的程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通过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期满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查机构的工作人员,由纪委监委综合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特长和试用期表现,科学安排岗位。个人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新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7192082 0391—7188212
附件:
1.2019年公开选调修武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修武县委组织部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