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药品检查中心)和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专业要求 | 选调人数 | 选调范围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 | 综合岗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专业不限 | 5 | 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基层监管和执法(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专业不限 | 4 | 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进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队伍满2年(时间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下同)。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因在校学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203147967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报名岗位+姓名;也可直接持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治处909办公室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资格审查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名额。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cjgj.jinhua.gov.cn)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市直单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其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同意。以网络方式报名的人员,参加面试前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到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治处909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
3.总成绩确定。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录用、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按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本简章由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9-82181621、0579-82181611;监督电话:0579-82257963。
附件: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