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上半年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相关要求,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市法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陈建强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市法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监督电话:028-38165599。
本公告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