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市行政机关中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性别、民族不限;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功底;
5.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要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红底免冠照片2张,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并填写《单位推荐报名表》或《个人自荐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地点。延吉市人大财贸农林工委(市府二号楼A403室),电话5001011。
三、考核
(一)组织考核。由市人大常委会按相关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
(二)确定人选。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报名人员的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三)正式调动。拟录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