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区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阜组〔2015〕12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共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职位见附件2。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颍泉区外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区内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参与报考。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3月1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2年以上选调生工作经历(截止至2018年3月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协议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阜阳市先锋网、阜阳市人事考试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颍泉先锋网、颍泉政府网、颍泉纪检监察网、颍泉新闻网、微信平台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考试成绩在颍泉区先锋网上公布。
(二)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颍泉区2018年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
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4)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文件原件);(5)《颍泉区2018年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需本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选调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起至3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受理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三)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根据选调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决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或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决定递补顺序)。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是否胜任选调职位作出评价,提出选调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向区委汇报,并在颍泉区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三个月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试用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转任的科级干部,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变。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的相关信息,将阜阳市先锋网、阜阳市考试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颍泉先锋网、颍泉政府网、颍泉纪检监察网、颍泉新闻网、微信平台等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本次选调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617080(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558-2617231(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2617110(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558-2617080(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