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审计局(筹)公开选调(选聘)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兰州新区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现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选调(聘)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岗位需求
1.选调行政事业在编在岗干部7名(详见附件1)。
2.选聘人员9名(详见附件2)。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恪尽职守,成绩突出;
3.具有符合岗位选拔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各项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是指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国家认可的正式毕业学历、学位。
2.选调干部近三年(2014、2015、2016)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岗位中所要求的工龄及年龄计算时间为2017年6 月。
4.各选调(选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四、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7年6月28日(8:00)—2017年7月5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兰州新区审计局(筹)(兰州新区管委会8号楼2单元1楼118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选调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3);②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③选调干部需单位开具行政事业干部身份证明材料;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选调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⑦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参与或担任主审的3-5个项目的审计报告;⑧相关专业职称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⑨近期免冠蓝底两寸照片3张。
(2)选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3);②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参与或担任主审的3-5个项目的审计报告;⑤相关专业职称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近期免冠蓝底两寸照片3张;。
(二)资格初审
所填信息符合选调(选聘)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若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取消参加公开选调的资格并将确认结果反馈报考人员。
(三)考试和考察
1.考试方式
选调人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计划择优录取。
选聘人员报考岗位开考比例应达到1:3以上,若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人数的,相应调减岗位数。选聘人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考察
选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新区组织部会同新区审计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作风品行、业务素质、廉洁情况以及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考察评价。
选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政审。
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录取或与选调(选聘)岗位不匹配情形,组织方将不予录取,并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通过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在兰州新区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新区聘用制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
1.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在兰州新区人才网予以公告。兰州新区人才网所发信息为本次选调权威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报考人员所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及材料必须为有关机关认证或正式制发,若有造假行为,在考试任一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兰州新区各类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考试。
3.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259182
0931—8259387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新区审计局(筹)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