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16年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发改局等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附表),专业分类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修订)》执行。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为本县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人员。
因行政编制限制,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进行参管登记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本人必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后方可办理选调手续。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招聘(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2周年以上(其中:凡原招考公告或所报考岗位有服务期限规定,必须服务期满方可报考);
3.群众公认,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1 月18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责任追究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根据2016年10月8日县编制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精神,为从严控制教育、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改行。此次选调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报考(教育系统人员可报考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但不得继续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主要包括资格审查、笔试和考察三个环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宣传、报名阶段(11月17日-11月24日)
一是印发《岚皋县2016年度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是在岚皋政府网站、岚皋县人社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报名条件。
三是组织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于11月24日18时前在县人社局干部监督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2529108。报考人员应填写《岚皋县2016年度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介绍信及能证明本人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资料,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三张。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11月25日)
报名结束后,依照报考资格和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请县2016年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发给《准考证》。
各岗位公开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未达到1:3的,按比例缩减公开选调名额。对达不到规定的公开选调比例要求的,实行考核与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无专业要求的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予以公布。
4.确定考察对象。笔试结束后,按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考察方式采取民主测评、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考察分以百分制计算。
6.选调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得分结果,分别按50%计算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按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县2016年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拟选调人员发送选调通知书,拟选调人员接到通知书后,自到岗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综合评定意见,胜任岗位工作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试用,回原单位工作,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余波同志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2016年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公告的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及其它相关工作。办公室在工作中要严格工作程序,遵守公开选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有领导、有组织的进行。
七、本《实施方案》由岚皋县2016年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