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面向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的工作机制,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干部合理流动,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现面向巴楚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68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遴选范围为巴楚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干部:
(一)报考机关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
(二)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报考人员被选用后,身份随分类改革确定的遴选单位性质划转);
(三)报考事业单位的,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干部。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立场坚定;
2、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3、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除试用期);
6、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工作经历,工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7月31日;
7、年龄:具体年龄详见岗位表:3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遴选范围:
(1)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2)农牧区乡镇卫生院大中专毕业生未满8年服务期限的;
(3)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未满协议服务期限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要求
详见《2017年巴楚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者可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www.bachu.gov.cn)自行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巴楚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巴楚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政审表》(以下简称政审表);
(2)凡符合遴选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
(3)报考者携带《报名登记表》、《政审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遴选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手续必须由本人经办,对符合遴选条件的予以登记并现场采集报考人员电子照片;
(4)《报名登记表》、《政审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填写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族别要求为“汉族”的岗位,允许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为确保遴选质量,原则上每个岗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遴选,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公室)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政审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各一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遴选岗位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4)费用收取:按物价局审核标准收取,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3、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晓菊 吴月环
报名联系电话: 0998--6214075
4、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如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根据遴选的条件和岗位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1、遴选岗位报考人数达到2人即可开考;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语种: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笔试成绩公示1天。
(四)面试
遴选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遴选3人以上岗位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对达不到遴选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入闱面试人员公告。
2、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资料,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等。
6、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7、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每个遴选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县人社局配合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的现实表现,以及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人合作共事、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适用人选。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
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各阶段时间、地点等事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县联合办公大楼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及时参加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程序报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待研究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提出书面试用意见,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事项
1、巴楚县纪检监察局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公开遴选工作的投诉举报。
2、参加遴选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遴选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凡报考人员在遴选工作过程中或选用后发现其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报名的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用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8-6214075
附件:
《2017年巴楚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调整表.xls》
《2017年巴楚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17年巴楚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政审表.xls》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