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我省首批6个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名单见附件1)的辐射引领和人才孵化作用,培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根据《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粤教思函〔2015〕37号),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公开遴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岗在编专任教师。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好的发展潜质和培养前景,能够按时参加工作室组织的教研、科研、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遴选程序
(一)教师自荐。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报《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成员申请表》,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教师每人填写1个志愿工作室。
(二)学校推荐。各高校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本科学校(含独立学院)只能推荐李辉工作室、詹小美工作室、解丽霞工作室、谢迪斌工作室成员人选,高职院校只能推荐方燕工作室、曹群工作室成员人选。推荐名额要求如下:
1.中山大学6名,其中:推荐李辉工作室成员人选2名,推荐詹小美工作室成员人选2名,推荐解丽霞工作室和谢迪斌工作室成员人选2名(不能集中在同一个工作室);
2.华南理工大学4名,其中:推荐解丽霞工作室成员人选2名,推荐李辉工作室、詹小美工作室、谢迪斌工作室成员人选2名(不能集中在同一个工作室);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4名,其中:推荐谢迪斌工作室成员人选2名,推荐其他本科高校工作室成员人选2名(不能集中在同一个工作室);
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名,其中:推荐方燕工作室成员人选2名,推荐曹群工作室成员人选1名;
5.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3名,其中:推荐曹群工作室成员人选2名,推荐方燕工作室成员人选1名;
6.其他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推荐李辉工作室、詹小美工作室、解丽霞工作室、谢迪斌工作室成员人选2名(不能集中在同一个工作室);其他专科院校:推荐方燕工作室、曹群工作室成员人选1名。
(三)评审确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各个工作室成员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重视本次工作室成员遴选工作,把工作室成员遴选作为本单位发现人才、挖掘人才、培养人才的有效途径,作为本单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梯队建设的重要环节,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公平公正地把优秀青年教师挖掘和推荐出来。
(二)工作室成员学习时间1年,学习形式为非脱产学习。各高校要承诺对所推荐教师参加工作室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和工作便利,如所推荐教师被确定为工作室成员,学校要合理安排其教学时间,承担其参加工作室活动的必要支出(包括资料费、差旅费等),确保其按时参加工作室活动。
(三)请于5月10日前将《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成员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成员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gdsjytszc@163.com。
有关工作室成员遴选具体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020-37628572、37628205(传真),电子邮箱:gdsjytszc@163.com。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