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化市委组织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通化市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全面优化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经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范围
1.遴选面向通化地区(含梅河口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符合转任条件的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进行;
2.参加遴选人员工资福利由通化地区财政负担。
(二)公开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其职位条件规定执行);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要求以附件职位及条件表为准;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身体健康;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符合相关职位报考条件(其中,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和学历情况按截止2017年7月25日计算)。
(三)公开遴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报考人员与公开遴选机关在职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机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遴选计划
2017年通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资格条件以“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hs.gov.cn)公布信息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要求本人现场报名,由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通化市新光路296号(通化市中心医院附近)
笔试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遴选职位,根据遴选同一职位报名人数情况进行职位取消或核减,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具体改报时间为7月28日上午8:30—11:30,本人到通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通化市新光路296号(中心医院附近),现场进行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由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三)缴费
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17年通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考生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机构盖章)。
5.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照3张。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时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转任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笔试时间和准考证的发放另行通知。
2.笔试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3.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各遴选部门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遴选计划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遴选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考生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遴选职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权重分别占60%和40%计算。计算考生总成绩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计划1:2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通化市委组织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具体安排检查项目和时间。遴选部门按体检通知要求,组织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
(二)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选由遴选机关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和方法组织考察。
2.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3.遴选机关应综合考虑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一贯表现和岗位匹配度等,集体研究确定遴选人员。
五、公示与审批
对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公务员管理权限将考核情况和拟任职意见分别报送通化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hs.gov.cn)为本次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遴选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通化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435-3213310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435-3916901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