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工作人员配备问题,推动高新区法院尽快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干部选调工作暂行办法》(法组﹝2016﹞71号),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市辖基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人数及资格条件
选调人数:员额法官4名,审判辅助人员8名(含法官助理7名,司法法警1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
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党纪、政纪、刑事处罚记录。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3、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要求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员额法官岗位要求为已任命的员额法官,40周岁以下;法官助理岗位要求符合法官助理任命条件,具有3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40周岁以下;司法行政人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司法警察岗位年龄要求33周岁以下。本次选调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12月。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原则上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单位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试用、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自2019年4月1日上午8:00至4月3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及相关材料: 报名方式:由个人持相关材料及《报名表》到所在法院政治处报名(《报名表》需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nyzy.hncourt.gov.cn/)下载)。各基层法院人事部门初审合格并经所在法院党组同意后,统一于4月4日报南阳中院政治部汇总,原则上每个岗位各基层法院推荐1-3人。
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扫描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调研文章复印件; (6)员额法官提供近年来承办的2件典型案件判决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中院政治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基层法院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笔试通知书,原则上拟选调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不低于1: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
本次选调笔试为闭卷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及阅卷,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重点:测试选调对象的法学理论水平及审判实务能力。 笔试时间等请关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四)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全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委托专业机构出题,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主要测试应试者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确定。
(五)考核
考核由中院制定考核方案,中院会同相关单位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员额法官重点考核近三年案件办理情况,同时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复查。考核方案及考核形式另行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核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可在参加选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试用
对拟选调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时间为6个月。
四、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它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为本次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成绩、选调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 0377-63079952 监督电话:0377--63079873
附件 高新区法院选调工作报名表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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