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新田县委宣传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人数
综合文秘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条件
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在编在岗,两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副科级以下职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新田县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侧重文字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如果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招考职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
5.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
6.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排名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7.讨论决定。考察结束以后,中共新田县委宣传部领导班子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遴选人选。
8.公示。将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新田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由中共新田县委宣传部按有关程序为遴选对象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遴选对象最低服务期限为两年。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2.报名地点:新田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46-4781396。
3.所需资料:
(1)《新田县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有党委组织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由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公开发表的作品1-3篇。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五、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新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田县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公告
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