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用活现有编制资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47名。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疆范围(包括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人员(不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没有不良表现记录;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上述年龄及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尚在党纪处分期间及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三)因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纪委、监察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程序,择优拟定选调人员。
(一)信息发布
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k.gov.cn)发布《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点
党群部门报名在阜康市委组织部干部科(阜康市党政办公大楼八楼,联系人:高鹏,电话:0994-3222381);
市直部门、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文广系统报名在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阜康市南华路碧琳城正门正对面三楼,联系人:朱春宇,电话:0994-3227157)。
3、报名方式
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执行。
4、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者可登录“阜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个人特长、主要工作情况及近三年考核情况、受表彰情况);
(4)公务员须提供《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5)所在单位出具的确认其报名资格条件并同意其参加报名的证明材料。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
凡符合职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反馈考生。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凡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1、教育系统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包括说课、试讲、教案设计和答辩。所有题目由评委组密封管理,面试的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具体由教育局组织。
2、卫生系统面试由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包括基本技能操作和相关知识答辩两部分,分值各占50%。(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会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参加卫生系统专业面试)。
3、文广系统面试由市文广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形式为:新闻岗位需进行业务能力测试;记者岗位面试形式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写作能力测试和摄影摄像测试;播音岗位面试形式包括:出镜测试和基础知识测试。
4、其他单位面试由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选调单位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以及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者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及各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提请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闱人员,考生需认真填写本人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开选调过程中其它有关事项,均在“阜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fk.gov.cn)发布。
(四)本公告由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一《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xls
附件三《阜康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